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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岳|文艺派与野兽派的开车指南(上)

文艺派与野兽派的开车指南(上)

 

NOTICE:

  1. 半兽人卜 X  ARTIST岳   

  2. 全车复建中,直球,预计上下两部分完结

  3. 自嗨型杂糅世界观,不要太在意详细设定,看得开心就好……

 

00

 

20岁的岳明辉出版了他的第一部作品集。

 

他在成人礼后花了两年的时间环球旅行,将世界各地或浪漫或残酷的故事碎片交织在一起,完成了这部作品。人们惊叹于他的才能,又用谨慎的目光打量着这个突然出现在世人面前的青年艺术家——据说他身上流淌着来着母亲的德鲁伊的血脉,能用被夕阳浸染的溪水当做颜料,这让他自己绘制的插画充满了一种野性的灵动,然而他本人全然没有在山野中长大的痕迹,彬彬有礼,进退得度,文明儒雅得超乎年龄,于是人们开始揣测他那不曾提及过的父亲,可能是某位上流社会的绅士,而且还得是隐姓埋名的大诗人,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这位20岁的年轻艺术家在诗歌上的造诣。

 

也就是在这一夜成名的时刻,岳明辉又一声不响地离开了。

 

那一阵子,他是彻底厌烦了灯红酒绿的社交生活,但他向来个性温和,上门来的邀约一概不会推辞,等到对着桌上堆成小山的邀请函发愁时,他才想到离开。

 

他不忍心拒绝别人,那么自己悄悄溜走,也算是一视同仁地放了所有人鸽子,不会对谁格外有愧——二十岁的岳明辉,做出这样的决定,已经算是难得的任性。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任性,又或者说,是这样的命运,让他遇到了卜凡。

 

01

卜凡第一次变成人类的模样时把围观群众都吓得差点心肺停止,就连隔壁跑来看热闹的吸血鬼李振洋都惊异得挑了挑眉:“可以啊老岳,金屋藏猛男啊。”

其实当时李振洋的发言纯属胡诌,第一次显现出人类形态的卜凡也就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人模样,瘦瘦高高的,满脸懵懂茫然,跟猛男一词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去,岳明辉顿时兄长爱泛滥,一把护住刚刚变成人的狼崽:“你别瞎起哄,西半球的太阳都照屁股了,你个吸血鬼赶紧回去歇着吧。”

卜凡刚被岳明辉捡回来的时候还只是个幼小的狼崽子,除开偶尔会狼性大发对着家里的抱枕一顿撕咬以外,其他的一切行为举止都无限接近于……一只血统纯正的哈士奇。

可没想到,不过是一个冬季,小狼崽在岳明辉的悉心照料下身量突飞猛进,俨然是长宽高都被拉伸了三倍之多(都怪李振洋这张开光嘴),也不知道是哪个上帝的手闲不住,不忘用笔刷给这头黑狼刷上一层好看的皮毛。

在这个多种族共存的社会里,半兽人也不算什么太稀罕的生物,街坊邻居很快接受了这一设定,并学会在月圆之夜关紧门窗,谨防狼嚎。

岳明辉开始觉得压力山大,狼崽卜凡和半兽人卜凡对于他来说可是截然不同的两种责任,前者只需要做好饲主,后者得是个合法且负责的监护人。

好在和身体一起飞速成长的还有卜凡的智商,他变成少年人的模样后学什么都很快,从把脸埋在锅里吃饭到熟练使用刀叉筷子只花了一周的时间,说话也从一开始的吐词不清到有事没事就爱来一段freestyle,他有时会独自出门逛逛,给岳明辉带回来一些乱七八糟的小礼物——取决于他变身与否,带回来的礼物在奄奄一息的野兔到隔壁李振洋家刚出炉的草莓派之间摇摆。

第一年的卜凡还控制不住自己变身的能力,经常坐在餐桌上,被胡椒呛出一个喷嚏,接着睡衣睡裤的纽扣纷纷崩开,狼爪慌张地按在桌边,健壮的后肢蹬开椅子,餐盘稀里哗啦地碎了满地,面对岳明辉无奈的眼神,卜凡伸着舌头摇着尾巴钻到他身边撒娇,全然忘却自己身为独狼该有的高贵冷艳,也忘了自己早已不是当年的小狼崽,现在近两米的身长,一凑过来就是超大一只,往青年艺术家的怀里钻,直接是连人带椅子的扑倒在地,热烘烘、毛绒绒的大脑袋在对方胸口拱来拱去,这惊悚的场面里竟还含着几分温情。

这些小插曲倒也不算什么,真正麻烦的是——春天来了。

岳明辉推开窗,三月的春光让他忧心忡忡:哪个少年不怀♂春,哪头公狼不发♂情,而他家这个两个都撞上了,他又该从哪再找一只半兽人姑娘和卜凡完成爱的鼓掌?

他眯着眼,看街边一对学生情侣打闹着走过,怎么也难以想象卜凡搂着个漂亮姑娘走在街上的样子……

越想越烦心,脑海里鲜明的想象让他的神经像是一根绷紧了的弦,收紧的力道让他牙根泛酸。他合上窗,回身正对上卜凡兴高采烈地推开门,手里拎着一桶活蹦乱跳的活鱼:“哥哥!我又抓到好多鱼!”

 

02


03

按照岳明辉先生自己的说法,他捡回卜凡只是因为动了恻隐之心——二十岁那年他从社交圈出逃,以取材为名,开着一辆悍马孤身一人深入山林住了一个星期,离开的时候正逢暴雨倾盆,他便干脆停车靠在安全区休息,他听着雨声如暴躁的鼓点,合着车载音响放着的《OUT ON THE STREETS》,有种想就这样坐在车里直到世界末日到来的冲动,而一个小小的黑影从道路的尽头出现,打破了他偶尔幼稚的妄想。

那是一匹狼,准确来说,是一只被暴雨浇得湿透、走路都有些摇晃的小狼崽。

悍马对于小狼崽来说无疑是一头可怕的钢铁巨兽,它谨慎地停下脚步,在距离车五米远的地方打量着,湿漉漉的眼瞳里一半是疑惑,还有一半是随时准备战斗的敌意。

而岳明辉这边,一半是普通人类对于狼类的警惕,另一半却是德鲁伊对于动物们无条件的关爱:看看那小家伙湿透的皮毛紧裹着的小身板,正在暴雨里瑟瑟发抖,就算是装模作样地龇牙咧嘴,露出来的乳齿对于一个成年男性兼半个德鲁伊来说,也是毫无威胁的。

不管它的话,说不定会冻死的。岳明辉瞥了一眼日历,离入冬也只剩不到两个星期了,如果要这么一个孤零零的幼崽独自在山林里呆着,很有可能连寒冬的第一个月都熬不过去。

恻隐之心。

岳明辉先生每当复述这段故事时都要反复强调这一点,就像是没有人能抵抗小猫咪爪子上的肉垫一样,岳明辉也抵挡不了自己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德鲁伊保护动物的那颗爱心。

于是他下了车,撑着伞,一步步朝那只在雨中冷得发抖的狼崽靠近。

“别怕。”岳明辉轻声安抚,也不管这只野兽听不听得懂,“让我带你去暖和一点的地方。”

他一步步靠近,而黑色的小狼崽则是一点点地下压身体,喉咙间发出威胁的低吼,可岳明辉没有害怕,更不会退缩,他虽是一副现代文明人的模样,可小时候也是跟着母亲在森林中游荡穿梭过的,他少年时就能温柔地驯服一头棕熊,从它的皮毛上摘下毛绒绒的阳光作为材料,如今又怎么会害怕区区一只狼崽。

所以当小狼崽一口咬住他的手腕时,岳明辉的脸上淡淡的笑意也没有褪去,他只是微微蹙眉,隐忍着疼痛,继续注视着狼崽的双眼:“放松点,别害怕,我会带你去个好地方的。”

他的声音低沉悦耳,像是带着某种魔力,小狼崽慢慢松开口,青年白皙的手腕上出现一圈齿印和浅淡的血痕,它小心翼翼地嗅了嗅青年身上的味道,又拿鼻头蹭了蹭他的指节,最后伸出舌头轻柔地舔舐自己留下的伤口。

岳明辉把伞倾斜向狼崽,揉了揉它的头:“以后你就跟我走吧。”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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